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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土地权属资料复印件。
1.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转)让合同、协议;
3. 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土地使用问题的批文;
4. 取得土地使用权有关费用的支付凭证。
(二) 土地规划资料复印件。
1. 用地红线图;
2. 总平面布置图;
3. 土地位置图(在城市行政区划图中标出);
4. 土地开发规划说明及规划图;
5.土地规划用途、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化标准及规划部门批文;
6.政府有关基准地价的文件及其它有关土地价格的资料。
(三) 土地状况资料。
1. 工程地质状况资料;
2. 地貌状况资料(形状、坡度、障碍物等);
3. 自然环境状况资料(生态、景观等);
4. 建筑物情况资料(权属、数量、面积、结构、高度、建筑年代等);
5.其他地上附着物情况资料;
6. 基础设施开发程度资料,即七通一平情况资料(道路、电力、通讯、自来水、污水、煤气、热气、地平)及开发费用;
7. 商业服务设施配套情况资料。
(四) 其他资料。
1. 城市行政区划图(或城市概况资料);
2. 城市交通图(或旅游交通图);
3. 无形资产(土地)明细帐;
4.填制无形资产(土地)明细表;
5.当地政府有关基准地价的文件及其他有关土地价格的资料,
6.周边近期至少三个土地交易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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