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审计业务约定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签约双方的名称;
(2) 委托目的;
(3) 审计范围;
(4)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5) 签约双方的义务;
(6) 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
(7) 审计报告的使用责任;
(8) 审计收费;
(9) 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10) 违约责任;
(11) 签约双方认为应约定的事项;
(12) 签约时间
为规范企业的纳税行为,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税务主管机关要求企业在部分税种清缴或清算时,需提供具有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税审报告。
其中企业最关注也是事务所接受委托最多的税审业务是可得税款前扣除事项的审核。
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时,被审计单位应提供的资料有:
● 营业执照及批准证书
●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 税务登记证、纳税鉴定或通知书以及批复的免税文件等
● 企业会计制度或会计核算方法
● 重要内部管理制度、办法,包括生产经营、劳动管理、工资奖励、劳保福利及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 上年度已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 上年度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的纳税申报表及税审报告(包括以前年度亏损认定)
● 本年度会计报表,包括主表、附表及报表附注
● 各科目余额及发生额明细表,总帐、日记帐及明细帐
● 当年纳税申报表、税务检查报告
● 发票购领簿及当年使用的发票存根
● 银行对帐单及存款余额调节表
● 年末应收(付)帐款、预收(付)帐款、其他应收(付)款明细表
● 年末存货和固定资产盘存明细表、汇总表及盘盈、盘亏、毁损明细表、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分类汇总表
● 企业的各种固定资产产权证明、无形资产证明书(鉴定书)
● 企业对外投资清单
● 其他业务收支明细表、营业外收入、支出明细表
● 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明细表
● 重要的经济合同(含租赁、贷款、保证保险、许可权、委托管理、长期投资、购销、专有技术等)
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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